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管理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2〕7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我局近期将对河池市金城江城区JCJ1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河池市金城江城区JCJ1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
(二)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三)预算金额(控制价):30.00万元
(四)项目地点:河池市
(五)项目内容:1.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试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城镇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及国家、自治区对于详细规划最新文件要求开展河池市金城江城区JCJ1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市本级中心城区剩余未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的JCJ10单元及其他零碎地块共约200公顷范围一并编制,实现市本级中心城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2.配合采购方完成规划成果审查审批等工作,直至规划获得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
(六)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于2026年6月底前向采购方提交规划成果初稿。
二、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中级以上职称,并同时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三)在“信用中国”网站(www. 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 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询价(提供截图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三、报价文件相关要求
(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乙级以上等级证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必须提供,加盖公章)
(三)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五)报价表(必须提供,格式自拟)
(六)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信息查询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七)以上材料须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密封递交。
四、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地点:河池市自然资源局201室国土空间规划科(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五、成交供应商确定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报价文件的报价,以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未获得成交的供应商不再另行通知,不退还报价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苏工,联系电话:0778-2279161。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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