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4号)等规定,我局制定了《河池市市本级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金收取标准(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hcqy2119756@hechi.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河池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科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0日18:00。
附件:1.河池市市本级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金收取标准
2.河池市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出租收益金收取标准编制说明
3.河池市国有划拨土地收益金技术标准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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