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名称
主项名称:采矿权注销登记
子项名称:无
二、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三、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六号 第二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国务院令第152号) 第三十四条第二款;
3.《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241号 第十六条;
4.《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四、实施主体和承办机构
1.实施主体: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承办机构:市政务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五、实施对象
申请在河池市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申请人
六、办理形式和申请材料
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申请材料:
(一)《非油气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原件1份;
(二)停办或关闭(闭坑)矿山储量核实报告的评审意见书及备案证明 原件1份(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编制勘查地质成果报告或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也可委托有关机构编制);
(三)停办或关闭矿山的批准文件 原件1份(属于政策性关闭的提交);
(四)原采矿许可证正、副本 原件1份;
(五)申请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实现信息共享后,通过信息共享或网络核验方式获取,现阶段需申请人提供。) 复印件1份;
(六)采矿权注销登记电子报盘 1份。
七、特殊审批环节:无
八、中介服务:无
九、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4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
十、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收费标准:不收费
支付方式:无
十一、到场次数
0次
十二、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现场核验送达
十三、办理地点
河池市金城江区江湾路2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自然资源局窗口40号(可乘坐5路、8路公交车到达市政务服务中心)
十四、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十五、办理流程图
见附图
十六、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778-2115920
监督电话:0778-2305663
十七、网办地址
http://hc.zwfw.gxzf.gov.cn/gxzwfw/bmft/bmftList.do?deptCode=11451200008045158A&webId=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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