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文鸿蔚继承文庆彪的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文鸿蔚
被继承人:文庆彪
不动产坐落: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龙江街49号
不动产证号:宜房权证宜州字第0112028445、0112028446号、宜国用(2009)第1258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98㎡,房屋建筑面积580.10㎡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高家堡西路1号河池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电话:0778-3170629。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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