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兰翠银继承兰桂英不动产,经审定,我中心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5年5月30日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继承人:兰翠银
被继承人:兰桂英
不动产坐落:河池市金城江区桥卜八队中山路三巷81号。
不动产证号:桂(2021)河池市不动产权第0022259号。
不动产用途:住宅
不动产面积:房屋面积:33.31㎡
土地面积:62.24㎡。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世纪路2号金城江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78-2306671。
河池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5年05月0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