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等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于2023年12月13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举行的河池市2023年第四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乙方以最高价竞得以下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
YZXQ-01-05-0108号 |
位置 |
河池市宜州新区龙江大道与金湖北路交叉口东北侧 |
面积 |
82037.54平方米(折合123.06亩) |
土地用途 |
二类住宅用地(兼容商业建筑面积占总计容建筑面积的比例≤3%,其余为居住) |
出让年限 |
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
出让方式 |
挂牌 |
容积率 |
1.0≤容积率≤2.3 |
土地级别 |
基准地价住宅Ⅰ级用地覆盖范围内 |
开发程度 |
红线内场地平整,项目区外具备“三通”,地块内不存在通信电缆、燃气管道、供排水管道及其它构筑物。 |
受让人 |
河池泰枫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成交价 (万元) |
7210 |
成交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 |
二、公示期:2023年12月14日至2023年12月19日止,在公示期内若对出让地块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18日17:00前以书面材料形式报送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
三、签订出让合同:该地块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受让人须自行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受让人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报,于2023年12月29日之前到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16号
联系电话:0778-2116258韦女士
河池市国土资源交易与评估中心
2023年12月1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