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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南丹县芒场镇拉木告矿区方解石矿采矿权扩大开采标高协议出让的公示

2026-01-30 15:25     来源:矿业权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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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业权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丹县芒场镇拉木告矿区方解石矿采矿权扩大开采标高协议出让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场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

二、受让人

名称:广西东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场所:南丹县城关镇民治街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1MA5L2GKX7F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矿山名称:南丹县芒场镇拉木告矿区方解石矿

开采矿种:方解石矿

开采规模:20万吨/年

地理位置: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南丹县

面积:1.3432平方公里,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坐标点编号

坐标值(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1

2789254.87

36459631.05

2

2790048.79

36458896.38

3

2790324.79

36458867.38

4

2790510.79

36459260.38

5

2790358.79

36459389.38

6

2789804.55

36460431.07

7

2789304.85

36460631.17

8

2788954.70

36459880.99

面积(km2)

1.3432平方公里

开采标高

+1045m~+830m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拟出让开采标高由+985米至850米变更为+1045米至+830米,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第二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5号)第六点“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采矿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平面范围内深部或上部资源、周边零星分散资源且不宜另新设采矿权的,已设金属类采矿权周边无其他采矿权且沿设计开采矿体倾向和走向延伸的周边非零星资源,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经出让登记机关组织论证认为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可行、政策上符合要求的,可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变更扩大原采矿权范围。”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2月12日。(10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或投诉,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反映。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河池市自然资源局211室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邮编:546300,联系电话:0778-2115235。

本公示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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