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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 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 与保护总体方案的公示

2025-11-21 08:25     来源: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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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2014年第2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对《方案》进行公示如下:

一、项目地址

(一)《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的“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矿区位于河池市南丹县340°方向直距约31km处者麻村东面一带。行政区划隶南丹县芒场镇管辖。

二、具体公示内容

《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三、公示时间

2025年11月21日至12月1日(共7个工作日)。

四、公示地点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j.hechi.gov.cn/)。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按要求填写《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见附件1),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传真或送达河池市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地址: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中山大道8-1号河池市自然资源局(二楼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邮编546300,联系人:李国恩,联系电话:0778-2115235,电子邮箱:gt2115235@hechi.gov.cn。


附件:1.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2.南丹县芒场镇者麻村1号饰面石料场饰面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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