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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九)基本情况
根据《河池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整改任务和要求,河池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和生态环境局积极推进问题整改,已完成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十九)的整改任务。
二、整改牵头及责任单位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责任单位:都安瑶族自治县党委、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整改措施61:对经核查不在都安澄江国家湿地公园内的休闲农业、都安九月香农业有限公司牛蛙养殖、陆基养鱼基地等项目,分类施策。对不符合规划、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不允许养殖,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项目,依法查处,限期逐步退出;如符合相关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完善环保设施,规范经营行为,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监测调查,确保养殖废水达标排放。在此基础上,指导企业补办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
整改完成情况:
(1)休闲农业建设项目。经核实不在湿地公园范围内,已停止营业。
(2)牛蛙养殖项目。针对牛蛙养殖项目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已下达取缔通知,并于2023年12月前完成了牛蛙养殖场的拆除工作,场地已进行初步复垦,消除了牛蛙养殖废水直排澄江的污染隐患。
(3)陆基养鱼基地。陆基养鱼基地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34个陆基圆池养殖池已完善了环保设施,完成陆基养鱼基地六池两坝尾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建了尾水处理系统,包括沉淀、过滤、生物处理等,养殖池尾水已通过尾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规范了经营行为,建立了养殖档案,记录鱼苗投放、饲料使用、疾病防治等信息。加强了日常管理,对鱼池进行定期清理和维护,防止鱼病传播。该基地2022年10月21日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按要求补办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
四、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20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同志到都安瑶族自治县高岭镇龙洲村进行现场核查验收。经现场核实,休闲农业建设项目已停止营业;牛蛙养殖项目已拆除,场地已初步复垦;陆基养鱼基地已新建尾水处理设施,尾水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且已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并按要求补办相关行政许可和审批手续。所有项目均已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三个单位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公示期为8月22日至9月4日(10个工作日),监督电话:0778-2115235。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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