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峰景置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关于审批学府壹号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的申请,我局依法依规组织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3〕1号)的有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河池市金城江区教育路99号。
二、具体调整内容
为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保障行人及车行安全,拟在地块北面新建小区大门。拟新建大门的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为106.12平方米,需占用地块东面河池市粮食局第二直属粮库单位用地面积61.28平方米,现建设单位与河池市粮食局第二直属粮库签订相关协议,同意建设该小区大门。
以上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后,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176258.29平方米调整为176364.41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44234.01平方米保持不变,不计容建筑面积由原审批的32024.28平方米调整为32130.40平方米。其他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机动车停车位等指标均保持不变。其调整后的总平面规划方案及各项规划指标均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具体调整内容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
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3日。
四、公示地点
(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2号一楼公告栏。
(二)河池市自然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zrzyj.hechi.gov.cn/)。
(三)项目所在地。
该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书面意见(利害关系人应当提供与该公示事项有利害关系的事实和证明)提交至我局金城江办公区(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颐园路120-2号,电子邮箱:ghhxxzx2207819@hechi.gov.cn,邮编:547000,联系电话:0778-2207819)。如反映的书面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将视为无效意见。
附件:1.学府壹号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调整对比图
2.经济技术指标调整对比表
河池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联文件: